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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会议室管理办法

2018年10月23日 11:27  点击:[]

为了加强会议室的管理,充分发挥会议室的功能,进一步提高会议室的使用效率,保障服务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学院管理的各类会议室、活动室、报告厅。

2.会议室以服务学院中心工作、服务广大师生为目标,使用中遵循先全局后局部、先紧急性后一般性的原则。

3.党政办公室负责会议室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包括各种设施与环境卫生等。

4.会议室实行预约制,需要使用时提前到学院办公室填写《预约登记单》;如会议时间冲突,由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未经办公室许可,任何团队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5.与会人员应当爱护室内公物,自觉服从管理;未经允许,不得私自配制钥匙,不得随意移动室内设施,不得随意开关和调试电子设备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6.会议室使用中应当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会议结束后关闭电源和门窗。

7.本办法自201896日起施行,由院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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