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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2年09月10日 14:55  点击:[]

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及要求,为做好我院 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中,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

一、申请时间与材料提交方式:2022年9月13日中午12:00之前将申请材料(《陕西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3461585912@qq.com。邮件与压缩包均以“姓名+推免申请”命名。

二、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提交材料包含:

(1)《陕西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3)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术成果证明复印件、文章收录证明、专利授权证书、公益事务等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推免工作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校推免工作办公室备案。

3、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成果进行鉴定。

三、申请条件及考核办法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未受到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3、身心健康,符合体检要求,能胜任研究生的学习科研任务。

4、 ① 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

② 专业排名按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在前50%;

③ 无不及格科目。

5、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生:包括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参照附件)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独立作者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以发表论文原文、图书馆开具收录证明为依据;赛事获奖以获奖证书为依据。特殊专长生必须满足申请基本条件4中的第①、③条要求,对申请基本条件4中的第②条要求可适当放宽 。特殊专长生可选择参与特殊专长生考核排名(特殊专长生指标数小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指标数的15%)或普通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考核排名。

(二)综合考核办法

(修改为:综合成绩=课程成绩×60%+创新素质×40%(综合成绩最终进行归一化处理得到总成绩)。

1、课程成绩

以学生本科平均学分绩点换算百分制进行计算。

2、创新素质

综合考虑学生的思想道德、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技能特长、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等,依据《陕西科技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积分认定办法(试行》进行积分。以学生综合测评积分换算百分制进行计算。

(三)考核认定办法

1、对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培养潜质采取一票否决制,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资格。

2、公益事务、思政工作及成果部分,结合学生提供证据,由学院及相关部门进行认定。

3、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科研成果及获奖进行认定。

4、推免资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认定。

四、推免接收办法

(一)接收条件

1、获得所在本科学校当年推免资格。

2、接收专业为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与材料与化工(085600)

3、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未受到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5、身心健康,符合体检要求,能胜任研究生的学习科研任务。

(二)接收流程

1、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并选择材料科学与工程或材料与化工专业。

2、学校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审核,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合格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

3、学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4、复试合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具体推免生接收时间安排按照“推免服务系统”执行。

(三)其他

1、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再列入本科就业计划,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推荐免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体检不合格的。

3、正式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次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

4、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不在接收范围。

五、联系方式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咨询电话:029-86168180

联 系 人:任老师

未尽之处由陕西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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