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我校硕士研究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生的通知》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硕博连读实施细则》,经学生申请、学院考核,现将综合考核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实名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29-86168180
E-mail:3461585912@qq.com
特此公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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