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和《陕西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机构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负责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组 长:朱建锋、杨长安
副组长:欧阳海波、宫玮
成 员:李军奇、刘晓旭、刘俊莉、冯雷
2. 学院复试监督小组。由院纪委书记任组长,负责我院复试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督察电话:029-86168802。
组 长:宫玮
成 员:何选盟、上官文菲
二、总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65 | 0 |
材料与化工 | 151 | 1 |
1.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学校计划安排和学院复试调剂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复试调剂实际情况统筹分配剩余计划,各专业录取人数以最终公示为准。
三、复试基本要求
1.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25年教育部规定的工科(一区)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由学校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复试专业 | 总分 | 政治 | 英语 | 数学 | 专业课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60 | ≥34 | ≥34 | ≥51 | ≥51 |
材料与化工 | ≥260 | ≥34 | ≥34 | ≥51 | ≥51 |
2. 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将在复试工作前通过学院网页对外公布。
3. 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学校复试要求、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于3月26日12:00前完成心理测试,测试链接请关注学院网站或复试通知。
5. 专业课笔试科目按照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从《复合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有机与高分子材料》三门中选择。本科毕业生确定1门笔试专业课,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需确定2门笔试专业课,在登记复试科目时,确定一门专业课为复试科目计入总分,另一门专业课为加试科目不计入总分,专业课笔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6.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于复试前一天进行审核。应届生需提交准考证、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往届生需提交准考证、毕业证(结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另外,所有调剂考生及未在我校参加初试的一志愿考生,需进行网上学历(学籍)核验并保存电子版证明材料,如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核验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符合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材料均需扫描成PDF电子版在3月27日前提交至邮箱(3461585912@qq.com),并在复试当天将纸质版提交学院审核。
7. 所有一志愿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线下统一复试。
8. 复试所有环节严禁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笔试和综合面试考场。
四、复试通知方式
复试通知方式同时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 网络通知:学院在学院网站(https://cl.sust.edu.cn/)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 电话通知:学院提前电话通知并确认考生参加复试,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系统预留电话畅通。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复试全程均需携带)。专业课笔试,时长120分钟;线下面试包括思想政治、外国语听力和口语、综合面试三模块,总时长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以学生答题结束无补充为止),各模块考核内容及方式如下
1. 思想品德
(1)考核形式:随机抽题,口述形式回答。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思想品德成绩具有一票否决权。
2. 专业课笔试
(1)考核形式:依据所选复试笔试科目进入相应考场,笔试答卷;
(2)考核内容:从《复合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有机与高分子材料》三门中选择。
(3)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 外国语听力和口语
(1)考核形式:随机抽取试题,听取面试老师的提问并用英语回答;
(2)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英语听说能力。
(3)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 综合素质和能力
(1)考核形式:回答复试小组提问。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掌握本专业涉及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并适当扩展到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前沿学科的有关基本知识掌握情况;实验技能掌握情况;科研能力、动手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过往学习和实践经历及相关成绩和成果;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事业心和心理健康等;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 评分办法
复试的各门科目均为百分制,面试各模块的成绩由5名复试老师的现场打分,并统计取平均分为该模块的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取参加复试科目卷面成绩。
6. 导师考核
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后,学院安排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参加导师面试。硕士导师会同所在学科团队或项目组成员组成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给出录取意见。
7. 总成绩汇总
将复试考生的各项成绩按总成绩计算办法汇总,由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并上报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复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所有复试材料和视频资料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备查。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1.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25%+思想政治成绩×15%++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成绩×10%+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50%
2. 总成绩将于学院网页公布。
七、体检要求
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工作将于新生入学后组织进行,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各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录取
1. 我院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将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复试各项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2. 思想品德成绩具有一票否决权,专业课笔试/口试、外国语听力和口语、综合面试各科成绩需达到单科60分以上。
3.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在复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要求的考生。
4. 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5. 拟录取名单公布15日内,所有拟录取考生将政审表交至学院任老师处;定向考生必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交至材料学院方可按定向录取,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原则上为定向就业。
九、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 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办要求,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相关信息;
2. 监督。学院所有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 申诉及复议。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4. 学院复试工作联系人
任老师,办公电话:029-86168180,邮箱:3461585912@qq.com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