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和《陕西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机构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负责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组 长:朱建锋、杨长安
副组长:欧阳海波、宫玮
成 员:李军奇、刘晓旭、刘俊莉、冯雷
2. 学院复试监督小组。由院纪委书记任组长,负责我院复试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督察电话:029-86168252。
组 长:宫玮
成 员:何选盟、上官文菲
二、调剂专业与调剂计划
调剂专业代码 | 调剂专业名称 | 调剂计划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7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79 |
1.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学校计划安排和学院复试调剂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分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将根据学院复试调剂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各专业录取人数以最终公示为准。
三、调剂复试考生要求及遴选
(一)分数及科目要求
1.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25年教育部规定的工科(一区)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复试专业 | 总分 | 政治 | 英语 | 数学 | 专业课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60 | ≥34 | ≥34 | ≥51 | ≥51 |
材料与化工 | ≥260 | ≥34 | ≥34 | ≥51 | ≥51 |
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暨工学门类专业。
3.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考生遴选
1、根据调剂考生情况,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确定,择优选出调剂复试人选,调剂复试人数比例最低达到我院调剂计划人数的120%。
2、对于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学院将按考生初试成绩、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剂报考专业与研究方向、本科专业、本科学业成绩等过往成绩综合考虑,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及学校、学院调剂政策,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确认复试通知,签订《陕西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后,方可参加学院专业复试。
4. 调剂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进行审核。应届生需提交准考证、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往届生需提交准考证、毕业证(结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另外,所有调剂考生需进行网上学历(学籍)核验并保存电子版证明材料,如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核验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调剂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符合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材料均需扫描成PDF电子版在4月9日24:00前提交至邮箱(3461585912@qq.com)。
四、复试通知方式
同时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
1. 网络通知:学院在学院网站(https://cl.sust.edu.cn/)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 调剂系统通知: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给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请各位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回复。
3. 电话通知:学院提前电话通知并确认考生参加复试,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系统预留电话畅通。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陕西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以网络远程形式开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复试全程均需携带。线上面试包括思想政治、专业课口试、外国语听力和口语、综合面试四模块,总时长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以学生答题结束无补充为止),各模块考核内容及方式如下
1. 思想品德
(1)考核形式:随机抽题,口述形式回答。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思想品德成绩具有一票否决权。
2. 专业课口试
(1)考核形式:依据所选复试科目随机抽题,口述形式回答;
(2)考核内容:从《复合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有机与高分子材料》三门中选择。
(3)专业课口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 外国语听力和口语
(1)考核形式:随机抽取试题,听取面试老师的提问并用英语回答;
(2)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英语听说能力。
(3)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 综合素质和能力
(1)考核形式:随机抽取试题,回答复试小组提问。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掌握本专业涉及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并适当扩展到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前沿学科的有关基本知识掌握情况;实验技能掌握情况;科研能力、动手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过往学习和实践经历及相关成绩和成果;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事业心和心理健康等;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 评分办法
复试的各门科目均为百分制,面试各模块的成绩由5名复试老师的现场打分,并统计取平均分为该模块的成绩。
6. 导师考核
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后,学院安排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参加导师面试。硕士导师会同所在学科团队或项目组成员组成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给出录取意见。
7. 总成绩汇总
将复试考生的各项成绩按总成绩计算办法汇总,由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并上报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复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所有复试材料和视频资料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备查。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1.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专业课口试成绩×25%+思想政治成绩×15%+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成绩×10%+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50%
2. 总成绩将于学院网页公布。
七、体检要求
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工作将于新生入学后组织进行,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各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录取
1.我院的调剂复试与录取工作将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复试各项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复试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所报研究方向类型分组,按照总成绩高低排队,择优录取。录取结果以调剂系统确认为准。
2.调剂考生各项复试成绩合格,并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全部调剂流程方可录取。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中的规定时间内接收“待录取”,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
3. 思想品德成绩具有一票否决权,专业课口试、外国语听力和口语、综合面试各科成绩需达到单科60分以上。
4.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在复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要求的考生。
5. 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6. 拟录取名单公布15日内,所有拟录取考生将政审表交至学院任老师处。
九、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 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办要求,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相关信息;
2. 监督。学院所有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 申诉及复议。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4. 学院复试工作联系人
任老师,办公电话:029-86168180,邮箱:3461585912@qq.com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