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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高水平论文奖励办法

2020年06月08日 17:14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传统优势学科及基础学科快速发展,加快我校“双一流”建设进程,充分调动学校各单位和广大教师参与学科建设的积极性,激励我校科研人员在高水平期刊上发表高影响力论文,提升科技创新力和学科影响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对近10年发表在材料科学、化学、工程三个学科规定期刊(具体参照当年《ESI收录期刊名录》)上的高水平论文,根据其学术影响力和当年新增引用次数予以奖励。材料科学、化学学科根据学术影响力,每新增一次奖励50元;工程学科每新增一次奖励100元。

第二条 面向所有学科,对学术影响力高的论文给予奖励,主要根据科学计量与专家评价相结合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奖励篇目,科学计量参考科睿唯安发布的ESI高被引论文或热点论文,奖励标准为每篇20000元。

第三条 对发表在高质量自然科学期刊(具体参照当年自然指数期刊目录)上的论文给予奖励,以Nature出版集团当年12月发布数据为准,奖励标准为每篇20000元,与第二条不重复奖励。

第四条 本奖励办法纳入年终全校绩效奖励,每年12月31日前,由图书馆负责统计当年我校发表在上述规定期刊论文及其相关数据,提供给学科办,经相关学院核对、学科办审核后报人事处。

第五条 本办法涉及的论文须我校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奖励对象为我校在编在职在岗的科学研究等工作者,学校另有规定的除外。实施奖励时已调离或因其他原因离职的人员不予奖励。

第六条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陕西科技大学ESI工程学科推进实施办法》(陕科大校〔2019〕60号)和《陕西科技大学ESI学科推进实施办法》(陕科大校〔2018〕2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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