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学院制度 > 正文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2018年10月18日 12:29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打造“四有”好老师队伍,实现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原则,深入学习贯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紧紧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不断聚集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正能量,为把我校全面建成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组织领导

按照校党委统一部署,学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协调组织,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组织学习和讨论,并督促检查落实学习情况。各系(室)主任为政治理论学习小组组长,负责落实本系(室)政治理论学习具体工作,确保学习覆盖全体教职工。

三、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知识;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中省有关高等教育的重要会议精神、改革措施及重要决策;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阶段性工作安排;师德师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知识等。

四、学习形式

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的方法,灵活多样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重在讲求学习效果。

1.自学。要按照学习计划规定的自学内容,认真进行自学并做好记录。

2.集中学习。每月院党委和各系(实验室)各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原则上安排在周三(双周)下午,要提前明确学习内容和研讨主题。

3.可采取辅导报告、讲座、座谈交流会、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

五、学习要求

1.确保工作学习两不误,合理安排时间和内容,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和学校、学院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调动教职工的学习积极性。

2.建立学习考勤登记制度,严格纪律,不得无故缺席。因故未能参加学习的,事先要请假,事后要及时补课。

3.注重学习效果,学院定期检查各系(实验室)学习任务的落实,主要检查内容为:学习会议记录、个人笔记、学习总结、心得体会等。

六、其它:本制度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上一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管理办法